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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-->办事指南
一、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对象和条件
1.注册地点为天津地区的企事业法人;
2.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;
3.发明专利有效期不得少于10年,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5年;
4.该专利权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;
5.已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,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,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。
6 .信贷业务只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和承兑业务。 |
二.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
1.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
2.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 (包括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等)
3.专利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,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(原件及复印件)
4.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,相关产品检索材料,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质权价值的评估报告
5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
6.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
7.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
8.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,如果一项专利存在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,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|
三.专利权质押贷款程序
1.提交有关材料
2.进行初步审查
3.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
4.提交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以及有关材料
5.合同备案并通知贷款方 |
四.办理时限
以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单位提交的合格申请材料之日起,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提出认定意见。 |